《西安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(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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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屬分類:各地政策
  日前,西安市司法局發(fā)布公告,啟動《西安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辦法(草案征求意見稿)》公開征求意見工作,反饋截止時間為2025年9月25日。
 
  一、制定的必要性
 
  根據國務院和省政府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安排部署,我市從2016年開始推進海綿城市建設,成立了“西安市地下綜合管廊和海綿城市建設領導小組”,通過幾年的試點工作,我市海綿城市建設取得了一定進展,但仍然存在海綿城市建設不均衡,建設標準參差不齊,海綿城市設施在遭遇挖占破壞后,恢復不到位,導致海綿功能缺失等現象。我市雖然出臺了《西安市海綿城市建設低影響開發(fā)技術指南(試行)》和《西安市海綿城市建設管理工作指引(試行)》等文件,但在制度機制、部門職責、過程管控、運行維護、監(jiān)督檢查等方面依然缺乏法治保障,需要通過制定政府規(guī)章進一步規(guī)范。
 
  二、主要依據
 
  起草《辦法(草案)》主要依據了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(xiāng)規(guī)劃法》、國務院《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》和《節(jié)約用水條例》等法律法規(guī),參考了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海綿城市建設的指導意見》(國辦發(fā)〔2015〕75號)、《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海綿城市建設工作有關要求的通知》(建辦城〔2022〕17號)等政策文件,并借鑒了其他先進城市的立法經驗和做法。
 
  三、主要內容
 
  《辦法(草案)》分總則、規(guī)劃設計、建設驗收、運行維護、保障監(jiān)督和附則,共六章32條,主要內容包括:
 
  (一)明確海綿城市概念及職責。明確海綿城市及海綿城市設施概念、基本原則和各級政府與相關部門職責。
 
  (二)明確規(guī)劃設計要求。明確在編制總體規(guī)劃、專項規(guī)劃、詳細規(guī)劃時,以及立項和設計的各個階段落實海綿城市建設管控指標和要求,從規(guī)劃、立項和設計階段加強海綿城市管控。
 
  (三)強化建設驗收要求。在項目實施階段,對施工、監(jiān)理、質量監(jiān)督和竣工驗收全過程加強海綿城市建設管控要求。
 
  (四)明確運維主體、職責要求。明確各類項目中海綿城市設施的運行維護責任主體、職責及禁止行為,并鼓勵開展智慧運維。
 
  (五)明確保障監(jiān)督規(guī)定。分別從資金保障、制度保障、智庫保障、監(jiān)督指導、特殊豁免、宣傳報道等方面,明確海綿城市建設的保障措施及監(jiān)督規(guī)定。